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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3〕26号文件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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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3〕26号文件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4 信息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 编  辑: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贯彻豫政办〔2013〕26号文件推进规范
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

豫依法行政领办〔2013〕8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2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2013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推进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根据《通知》的要求,今年确定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安全监管、新闻出版、烟草专卖、畜牧等8个部门全系统重点推进。
    (一)主要内容
    1、行政处罚是否全面、准确体现裁量标准并执行适用规则,其决定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2、行政处罚是否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
    3、行政处罚是否落实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4、行政处罚决定是否落实案例指导制度,做到同案同罚。
    5、行政处罚是否体现了说理式执法的要求。
    6、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是否一致,罚款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7、省级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二)工作要求
    1、对于2013年3月底前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凡有行政处罚裁量内容的,要百分之百制定裁量标准,并于10月底前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公布。
    2、通过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确定案件主办人制度、法律审核制度落实要达到百分之百。
    3、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述完整的违法实事依据和行政处罚依据、体现违法行为等次和处罚标准的完整内容要达到百分之百。
    4、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罚款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要达到百分之百。
    (三)方式方法
    1、制定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于5月20日之前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
    2、系统内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省级部门检查的省辖市、县(市、区)不少于10个,评查的案卷不少于200卷。
    3、总结整改。省级部门对于系统内检查、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在全系统通报。
    4、省政府法制办与8个重点推进部门联合检查。与8个重点推进部门联合检查的省辖市、县(市、区)不少于4个。
   5、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两转两提”办、省优化办联合抽查。具体抽查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6、对2012年重点推进的工商、林业、地税、发改、人社等五个系统采取“回头看”的方法,主要查看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其他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其他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参照8个重点推进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好今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工作。重点做好:制定裁量标准,确保2013年3月底前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凡有行政处罚裁量内容的,裁量标准的制定要达到百分之百;系统内检查,检查的省辖市、县(市、区)不少于10个,评查的案卷不少于100卷。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在全系统认真组织整改。     
    三、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本地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工作。
    一是要自查评估。重点自查评估本级政府按照《意见》要求所建立的制度是否落实,效果如何,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改进措施。二是采取案卷评查等形式,对本地区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检查。三是要积极受理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调查报刊、电视、网站披露的行政违法事项。对不落实本通知要求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进行追究。四是要把行政处罚文书是否完整体现本通知的要求作为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加强组织领导。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通知》的要求,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加强监督检查。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拟定工作方案,经政府和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对于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要进行通报。
    要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中要贯彻“两转两提”的要求,真抓实干,落实责任,确保今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今年起,省政府法制办将加强对省直执法机构(包括行政执法总队、执法监察总队、监察局等)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每年一到两次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省政府法制办对对省直执法机构常态化的督查机制。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对省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
    重点推进部门、其他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和案卷评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请于2013年11月底之前书面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两转两提”办。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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