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7 信息来源: 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管理员

新依法行政领办〔2013〕7号


新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2013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2013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做好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
要作用,现就2013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供保障
  今年,全市主要推进以下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抓好落实的基础上,可在本地区、本系统先行先试其它制度。
(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施行以来,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对部分执法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范 执法行为,切实依法行政。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为依然大量存在。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增强主动监督意识,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由有限监督向全面监督转变,通过积极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待省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后,全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处罚行为,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益。
(三)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待省政府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后,全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通过积极受理和办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为切入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文明执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有明显转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整治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为群众和企业营造良好的生活、发展环境。
三是充分利用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行政执法调解、仲裁机构调解、行政复议调解、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原则,参考《意见》确定的七个方面,确定两至三项内容制定公布本地区、本系统今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活动方案,切实解决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中公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方案请于5月20日之前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政府或部门网站对社会公布。
三、加强领导,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工作,把《意见》和《通知》的贯彻落实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着力点,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推动作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要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制度、措施和效果,提高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将适当增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在依法行政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比重,并于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的形式加以宣传报道或者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执法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重视典型示范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先进经验,要及时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及时提出对本通知的贯彻意见和工作计划,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支持,确保本通知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有效贯彻;要充分发挥牵头和指导作用,认真组织协调,扎实开展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和督促检查工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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