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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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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7 信息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 编  辑: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豫依法行政领办〔2013〕1号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16日



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做好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增强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强调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在谈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时指出,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郭庚茂同志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提升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提升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充满着新期待。对此,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供保障
    今年,全省主要推进以下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抓好落实的基础上,可在本地区、本系统先行先试其它制度。
    (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施行以来,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对部分执法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依法行政。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为依然大量存在。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增强主动监督意识,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由有限监督向全面监督转变,通过积极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省政府法制办将尽快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就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发现问题的处理等作出统一规定。通过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处罚行为,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省政府法制办将抓紧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就投诉举报的范围、条件、投诉举报的办理等作出规定。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积极受理和办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切入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建设中原经济区,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服务,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一是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研究探索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行政执法模式。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完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机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把服务作为破难题、解瓶颈、提效能、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减少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服务,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五是开展文明执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有明显转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六是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整治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为群众和企业营造良好的生活、发展环境。七是充分利用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行政执法调解、仲裁机构调解、行政复议调解、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市、县政府和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原则,参考上述七个方面,确定两至三项内容制定公布本地区、本系统今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活动方案,切实解决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公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和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方案请于5月30日之前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政府或部门网站对社会公布。
    四、加强领导,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工作,把《意见》的贯彻落实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着力点,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推动作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要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制度、措施和效果,提高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认真组织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在集中宣传的同时,注重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推进工作的动力。省政府法制办将在河南省政府法制网进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社会公众公开评议活动,由社会公众对市、县政府和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推进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监督检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将适当增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在依法行政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比重,并于10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市、县政府和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的形式加以宣传报道或者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执法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重视典型示范作用。市、县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先进经验,要及时上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当时机,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召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及时提出对本通知的贯彻意见和工作计划,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支持,确保《意见》和本通知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有效贯彻;要充分发挥牵头和指导作用,认真组织协调,扎实开展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和督促检查工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保监、银监、证监、国税、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应当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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