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电视知识竞赛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2年10月16日 | |
有 效 性 |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豫依法行政领办〔2012〕80号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电视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有关部门法制机构:
举行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是我省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自7月份竞赛活动开始以来,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网络知识竞赛已圆满结束。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2〕75号)文件要求,现将电视知识竞赛复赛、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以《行政强制法》为主,包括《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内容。
二、竞赛时间、地点
复赛时间:2012年10月22日
地点:省总工会二楼报告厅(紫荆山立交桥西路北)。
决赛时间:2012年10月25日下午。
地点:河南省电视台1500平米演播厅。
三、竞赛方式
各单位组队参赛,采用抽签分组、团体对抗赛形式,共有40支代表队参加,分4组,每组比赛结束,获得小组前二名的队直接进入全省行政强制法电视知识竞赛决赛。决赛共8支队伍参加。
四、组队要求
每队设领队1名,上场队员3名,候补队员1名,上场队员不得同为男性或同为女性,上场队员必须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
各单位可从本地区或本系统内抽调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组队参赛,参赛队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与竞赛。
五、竞赛程序、规则
(一)精彩出场秀
由每支代表队队员共同完成,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此环节需体现出参赛单位地方特色或职业特点、精神风貌等要素。各参赛队陈述完成后,到各自的比赛区域就坐,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给予评分,满分100分,现场评委打出的分数计入各代表队的总分,各代表队基础分为100分。
(二)步步为营
本轮为个人必答题的比赛,由各队一、二、三号选手分别回答问题,一号选手回答正确加10分,二号选手回答正确加20分,三号选手回答正确加30分。其他队员不能提示和补充,否则,答题无效,本位选手不能得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答问题或者答题不完整的,均不得分;一号选手答题时间为20秒,2号选手答题时间为40秒,三号选手答题时间为60秒。
(三)先发制人
此环节为抢答题的比赛,抢答题共24题,每题10分。当主持人念完题目,说“请准备”,选手在听到系统提示音“3、2、1、滴”后,才能按铃抢答。抢到答题权的队指定1名选手主答,声明“回答完毕”之前,同队其他选手可以补充、纠正,声明“回答完毕”后不得再进行补充答题,前后回答不一致的,以最后回答为准。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不完整或抢答犯规则扣掉10分,本题作废,开始新一轮抢答。在系统提示抢答音后,10秒内无人按抢答器的,视为各队放弃本道抢答题。队员答题时间为40秒。
(四)非我莫属
本轮请光临现场的领导同志参与到活动中来,请他们为各个代表队指定一名队员回答问题(每个代表队只有一次答题机会),其他队员不能提示和补充,违者扣除相应分值。每题20分,答题时间为60秒。指定队员回答错误的,不得分也不倒扣分。
(五)险中求胜
本轮为风险题的比赛,题目分值分别为10分、30分。各支代表队根据自己的实力和答题情况,可以自行选择高分值或低分值的题目进行回答;各队指定1名选手主答,声明“回答完毕”之前,同队其他选手可以补充、纠正,声明“回答完毕”后不得再进行补充答题,前后回答不一致的,以最后回答为准。回答正确加上相应分值,回答错误则扣除相应分值,答题时间90秒。
(六)以上为复赛比赛规则,决赛规则另订。
六、奖项设置
决赛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另设个人最佳风采奖5名;复赛各小组3至7名为优秀奖,各奖项由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在决赛现场颁奖。
七、相关要求
1.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2.参加比赛的队员要统一着装,各参赛队队员位置确定后不准互换。
3.参加比赛的队员必须带上《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因特殊情况须出具单位证明。
4.队员要坐姿端正,仪态大方,用普通话回答问题,并以“回答完毕”作结束语。
5.队员要自觉遵守比赛纪律,服从主持人评判,对有异议的问题,由评委当场裁定,队员不得当场争辩。竞赛现场如出现竞赛争议,以大赛组委会及评委做出的决定为准。
6.观众要按划定区域就座,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准抽烟,自觉关掉通讯工具,保持现场安静。
7.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代表队由省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在河南饭店(紫荆山立交桥西北角),食宿费用自理。各队务必于2012年10月21日下午15时前到河南饭店报到。
请各参赛队领队于2012年10月21日下午16时到省工会2楼报告厅抽签决定比赛组别。
联 系 人:刘书田
王俊丽(15093455906)
王文昊(15837120299)
联系电话:0371-69699052 69699076
传 真: 0371-69699090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