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现场知识竞赛省直单位选拔赛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2年09月05日 | |
有 效 性 |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现场知识竞赛省直单位选拔赛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政府法制机构:
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活动是我省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网络知识竞赛竞答部分已顺利结束,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将现场知识竞赛省直单位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以《行政强制法》为主,包括《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内容。
二、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9月17—18日
地点:河南中州剧院
三、竞赛方式
各单位组队参赛,采用抽签分组、团体对抗赛形式,共有30支代表队参加,分4组,每组比赛结束,前2名直接进入全省行政强制法现场知识竞赛决赛。
四、组队要求
每队设领队1名,上场队员3名,候补队员1名,上场队员不得同为男性或同为女性,上场队员必须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
各单位可从本系统内抽调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组队参赛。
五、竞赛程序
(一)精彩出场秀
由每支代表队队员共同完成,需体现出工作单位、职业特点、精神风貌等要素;出场秀完成后,评委根据现场表现给予评分,满分100分,该分值计入各代表队的总分,各代表队基础分数为100分。
(二)《同心协力》
本轮为个人必答题的比赛,由各队一、二、三号选手分别回答问题,一号选手回答正确加10分,二号选手回答正确加20分,三号选手回答正确加30分。其他队员不能提示和补充。如果前一名选手回答错误,下一名选手既使回答正确也只能加上前一名选手回答正确所取得的分值,依次类推。每位选手答题时间为30秒,超时不得分。
(三)《先发制人》
本轮为抢答题的比赛,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回答不完整或提前抢答则扣掉10分,每位队员答题限时30秒。
(四)《非我莫属》
本轮请光临现场的领导同志参与到节目中来,请他们为各个代表队指派一名队员回答问题(每个代表队只有一次答题机会),每题20分,答题时间30秒。
(五)有关详细规则由竞赛主持人在竞赛现场公布,并以主持人公布为准。
六、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2、参加比赛的队员要统一着装,各参赛队队员位置确定后不准互换,坐次从右至左分别为1、2、3号队员。
3、参赛队或参赛队员如迟到、缺席或严重违反赛场纪律的,由大赛组委会决定取消其比赛资格。场上参赛队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队员。
4、队员要坐姿端正,自然大方,用普通话回答问题,并以“回答完毕”作结束语。
5、队员要自觉遵守比赛纪律,服从主持人评判,对有异议的问题,由评委当场裁定,队员不得当场争辩。竞赛现场如出现竞赛争议,以大赛组委会及评委做出的决定为准。
6、各参赛队领队要做好本队的思想政治工作,服从竞赛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7、观众要按划定区域就座,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准抽烟,自觉关掉通讯工具,保持现场安静。
请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9月13日前将参赛队员名单报省《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
请各参赛队领队于2012年9 月14日上午10:00到省政府法制办2楼会议室抽签决定比赛组别。
联 系 人:刘书田 王俊丽 王文昊
联系电话:0371-69699052 69699076
传 真: 0371-69699090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