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30 信息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 编  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河南省司法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f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电话:0371-65900262。
        一、概述
2009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司法厅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政府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工作在上年度基础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了兼职工作人员,做到有领导分管、有责任机构、有专人承办,有效保障了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完善了《河南省司法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河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河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三)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不断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条例》要求,充分借鉴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在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未作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中领导目录调整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准确获取我厅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2009年我厅在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5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9条,占8.6%;行政许可类信息9条,占0.6%;其他类信息(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1467条,占90.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厅开辟了邮寄、电子邮件、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等多渠道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下载和网上申请办理功能。2009年,共收到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条,受理8条,都按期办理完毕;其余22条均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已按程序全部退回。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厅没有产生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收支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严格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进一步教育引导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比照我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抓紧时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目录,使之更方便群众查阅。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力度。从基础工作入手,继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着重加大与省直各厅局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力度,学习借鉴省外司法行政部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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